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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证据能证明二者就该车的买卖关系吗?

江西-南昌市 04-06 20:39  悬赏 0  发布者:hankgx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甲与乙均是该案被告,丙是原告。丙认为乙是车主,司机甲是雇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出具一份甲乙买卖机动车的协议用以证明其不是车主不需承担责任。协议中只约定甲乙买卖了一机动车及价款,机动车的具体描述如型号规格车牌等等均无说明(该车当然未过户)。乙未提供其他证明进行佐证,请问,该协议能否证明二人就这部出事的机动车存在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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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8 10:40
不能,乙仍然是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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