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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医院见死不救

江苏-泰州 07-07 16:06  悬赏 0  发布者:jack42……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4年8月30日中午,湖北省某医院西院区收治了一名江苏泰州的迷失老人(我父亲,21日去湖北走亲戚时迷失,大脑受过工伤,别的身体一切正常,因老人“路倒”,市民报警,警方通过120绿色通道送入),该老人由于大脑受过伤,不肯配合治疗,结果被急诊室护士、医生及保安连拖带拽暴力“请出”了急诊室。其后三天,不管白天黑夜,该老人就躺在急诊室门口,奄奄一息,其中9月2日天还下着雨,直到9月2日下午,有市民报警,警方又将其送入急诊室,但为时已晚,9月3日下午15:00左右,我父亲去世!
现有证据:
1、当地公安局提供的《2014年8月30日晚21时33分出警情况》有这样的描述:“当时有一名护士情绪十分激动,称该老人在医院随地大小便,不听从管理,被医院保安强行带出医院丢在路边,后群众报警”。证明我父亲是被他们强行拉出医院的。
2、2014年8月30日晚,警方提供的处警视频中有一段长度约为1分多钟的视频,内容为我父亲躺在急诊室门口,奄奄一息,当时围了很多市民,一位急诊室医生出来后,对我父亲指指点点(视频无声),对围观市民讲些什么,说完后,就转身回到急诊室(不是喊人救治),后警察跟到急诊室询问情况(视频有声),整个过程,未见医生有救治的动作,反而拒绝警方的救人要求。证明不进行有效救治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
3、当地公安局提供的2014年9月2日的《警方接处警登记表》上写明报警人(武女士)称“有一男子在此躺了3天了”。证明我父亲被强拉出院后,一直未有医护人员来进行救治。

问题:
1、我能否以“见死不救”的罪名起诉医院?能否以刑事案起诉相关医护人员?
2、我能否获得赔偿?
3、是否非要到武汉当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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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7 22:19
法律上没有此罪名,如果认为构成刑事犯罪应当报案
回复时间: 2015-07-10 07:26
可以向法院起诉医院,要求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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