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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

山东-青岛 04-07 09:12  悬赏 5  发布者:thanky…… 给我留言  回答:(5)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里包含了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津贴,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补偿。公司制订此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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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7 10:08
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4-07 10:28
首先,普通员工一般不存在竞业禁止问题,其次,一般补偿是解除合同后进行的
回复时间: 2011-04-07 11:13
无效。
竞业工资是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支付给劳动者的,不是包含在工资中的。
回复时间: 2011-04-07 13:49
 无效,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07 19:32
约定不能与法定相抵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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