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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过了举证期限吗

重庆 04-08 15:28  悬赏 0  发布者:CmI7545 回答:(3)
仲裁委员会快递给我的参加仲裁申请书是3月21日送到我户口所在地邮局的,但是我是3月24日16点才收到,规定是15日以内举证,请问什么时候是期限届满日.如果是以3月21日开始计算,那么4月4日就已到期,但4月4日是公共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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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8 15:34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回复时间: 2011-04-08 19:53
没过期
回复时间: 2011-04-08 22:15
你好!
   未过期。从25日开始计算15天。若最后一天是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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