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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夜难眠,需求帮助。。。。

 04-12 03:14  悬赏 5  发布者:沧海11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5)
目前由于深圳举办大运,我公司牵涉到搬迁,新公司在一时半会建立不起来,公司给予我们员工2个选择,一是继续上班,但是上班地点却是另一个公司(临时-同一个法人代表),公司没有给我们明确派遣条款,派遣时间,薪资待遇,这合法吗?请问我们该注意哪些方面,再则说,如果公司给予我们的条款不合理,我们该怎么办,去劳动部门告他?第二,员工选择放假休息,但是休息时间公司没有给予时间期限,就让你一直休息(直到公司通知你上班),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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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12日 06时29分
1、应该明确工作条件;
2、休息期间应该享受工资待遇。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2 07:20
1,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2,公司放假应给员工发工资。第一个月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以后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1-04-12 09:47
公司迁到深圳以外,你不愿意去,有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4-12 11:25
公司变更劳动地点,需要与你们协调,如果你们同意上班,那么按原来的劳动合同办。如果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4-12 13:50
最好明确工作条件,如果不愿意搬迁,公司应该给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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