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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庄稼地里,投放老鼠药,别家的羊进地里面吃掉,死了十一只羊?

陕西-榆林 07-15 08:49  悬赏 0  发布者:yulinj…… 给我留言  回答:(13)
现在种庄稼的越来越少了,那么大一片地,只有三三两两的人家去种。因为种地的少了,这个老鼠,和乌鸦吃地里的庄稼也更多了,再没有办法照看的情况下,自己买了药,放地里面去了。而且买药的时候,当着全村人的面,都已经说了,让把自己家里的牲口都看好。出了事情,别怨我们。结果村里有户人家在晚上的时候偷放羊,羊跑到我们地里去吃庄稼,误吃了下药的玉米豆,毒死十一个。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赔偿么?已经触犯民事法么?如果真正到了打官司,我们请律师,值的么,赢的胜算有多大?
(在我们当地,买药政府全部允许,而且家家户户都有这个药,放羊却是不允许的,被逮着了,就要罚款,或者把羊给拉走。
 我还想咨询,自己家的地属于公共场合么?投放这个药,有什么法律规定没有?
问题补充:
这个药是普通的农药,不是什么老鼠药,或者其他毒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5 09:12
你已经公开声明,进行合理告知,别人偷放羊导致羊死,我不应该承担责任。但如果具体到打官司输赢,则要看具体案子的证据、庭审等种种因素决定。
追问:

温律师,您好!就目前这种情况,你觉得我们应该如何做?

回答:

最好找个律师帮你代理。

回复时间: 2015-07-15 11:20
你已经公开声明,进行合理告知,对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7-19 22:38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民事角度分析:普通农药的,如果您没有起到安全警示义务的话,本案的处理就是以过错责任划分。没有有起到提醒义务,对方看管不力也存在过错,对半承担责任。
  二、从事角度看,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般不会,因为您没有主观的故意。我认为您构成犯罪的肯能不大。
  三、现在的处理方法就是协商赔偿,在已经造成的损失前提下,主动赔偿减轻不利的后果。
  如果对方不愿意的可以建议对方走法律途径的。这样就比较清楚明确的。
  现在不要担心,事情会处理好的,如果不放心就委托律师去办理吧
回复时间: 2015-07-15 09:30
你好!
首先,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但是没有法律修正案或者立法解释将之推及刑法第17条第2款。那么对于该条文的理解就会有疑问,到底是只涉及投毒行为,还是涉及包括投毒行为在内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2004年4月改名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本罪是危害犯,就是一经实施即构成犯罪。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其次,因为种地的少了,这个老鼠,和乌鸦吃地里的庄稼也更多了,再没有办法照看的情况下,你将毒药放到地里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虽然只是毒死了一头羊而羊是偷吃,但这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因为这个行为不仅能毒死羊也可能是其他(包括人)。
最后,根据你的情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是初犯,可以免于你刑事处罚,但是公安机关要对你进行治安处罚(拘留或并罚款)。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我的补充: 2015-07-15 09:31
相关案件:
下药毒老鼠却毒死羊一村妇因投毒被刑拘

敦化一农村妇女李某,为了保护自己种的庄稼不被田间的野鸡和老鼠侵害,竟然在地边放上自己配制的毒药。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下的毒药却毒死了多只羊。李某因涉嫌投毒罪,被敦化森林公安局刑警大队刑拘。

2008年10月20日上午,敦化市沙河沿镇邓某来到敦化森林公安局沙河沿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6只羊莫名其妙的死亡,他怀疑有人下毒。刑警大队立即组织侦察员赶到林场北沟放牧现场。经过现场勘察和对死羊的解剖,发现在现场的一块黄豆地边上和解剖死羊的胃里,有同一种被液体侵泡过的玉米粒。调查得知,这块地是李某承包的,2008年10月21日,侦察员将李某带到刑警大队接受调查。经过讯问,李某承认了这种药是她放置地边的,据李某交代,她怕野鸡和老鼠来祸害庄稼,便自己在家用农药泡上玉米,然后撒在自己种的地边。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追问:

那如果是普通的农药呢,不是什么老鼠药或者其他毒药?

回答:

新刑法对毒物没有界定,但根据法理不是为为生产需要,而是以毒害不特定多数牲畜目的,也可能认为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破坏生产经营罪。

回复时间: 2015-07-15 09:49
据您所说,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提示义务,造成羊死亡,更多甚至全部责任不在于你,因此,对方应该承担全部甚至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7-15 10:01
你将药物放置地上,并非危害公共安全,不会受刑事或行政追究。但你的行为对于别人的羊死亡有过错,有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对方也是过错,你只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7-15 10:32
你地里庄稼毒死他人羊,需要负责赔偿。被毒死的羊的没有管理好羊群也负有部分责任。如何划分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回复时间: 2015-07-15 11:03
虽然进行了告知但没有设置围挡物,因此你还是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的,个人觉得一半一半,他自己没有看管好羊群。
回复时间: 2015-07-15 11:06
对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7-15 11:33
如果自由放羊是地方法规、规章禁止的,而在庄稼地里投放农药又是允许的话,且还你做到了向村民告知投放农药的必要警示告戒,为此有人偷放羊并到你的庄稼地偷吃庄稼时被毒死,你对此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7-15 11:37
你已经公开声明,进行合理告知,别人偷放羊导致羊死,我不应该承担责任。但如果具体到打官司输赢,则要看具体案子的证据、庭审等种种因素决定。
回复时间: 2015-07-15 13:16
你好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不管你买的是农药还是老鼠药或者其他毒药,均属于危险物质,且农田属于集体土地,属于公共区域,你的行为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所以,你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2、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本案就不是民事案件了,一般刑事犯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是要全部赔偿的,法庭一般不会考虑对方的过错。
    3、给你提供一个刚刚判决的榆林榆阳的案件,跟你的一模一样,非常具有参考意义。

    农田投农药防鸟 不想毒死8只山羊

    年过六旬的刘某,是榆林市榆阳区孟家湾乡四道河则村村民,从小没有上过学,一直在家务农。

   2014年农历三月,刘某为了防止鸟雀啃食玉米幼苗,在乡上一家百货门市购买了农药甲拌磷,然后将玉米粒和甲拌磷搅拌均匀后,投撒在村里东大滩自己种植的玉米地里。“我担心鸦雀吃玉米地的幼苗,就在其中一部分玉米地里撒了拌有农药甲拌磷的玉米粒。”刘某说。

   然而,令刘某没有想到的是,农历四月初七(2014年5月5日),他听说村民刘某某家的山羊进入那块玉米地,8只山羊被毒死,刘某某的妻子郝某也因为抢救中毒的山羊被农药呛得住了院。

   据郝某称,5月5日下午,她家山羊跑出羊圈,有些羊在刘某种植的玉米地里吃了玉米粒后,开始口吐白沫,陆续有8只山羊死了。“当时,我急着抢救中毒的山羊,自己也被呛得中毒了。”郝某说。

   榆阳警方经过对现场玉米粒进行检验后,证明刘某种植的农田内的玉米粒中含有甲拌磷成分,而被毒死的8只山羊经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7371元。另查明,案发后,刘某与郝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赔偿郝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000元。

   5月21日,刘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26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刘某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具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郝某的经济损失,得到郝某的谅解,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榆阳区人民法院以刘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法官点评:每年春播时节,农民为了防止老鼠、麻雀等啄食已播下的种子,或者啃食幼苗,都会在农田撒伴有农药的作物种子,这种投毒的行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此,农民在防止农害时,不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能危害公共安全或对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7-15 17:15
你好,这种情况事前公开对于造成的危害结果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你需要对别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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