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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07-20 12:31  悬赏 0  发布者:戴文诺丽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虹口区 回答:(2)
首先我是劳务公司派遣到某超市的员工。在6月6号上班的时候,由于我在加货,加货的时候酒瓶掉到地上我想要去接,没有接到反而被酒瓶碎片割伤,随后在黄浦区某2级医院就诊,做了大清创缝合,打了破伤风针,缝了6-8针,没有骨折。后来由于路途的原因想要就近换药,在复诊的时候去了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并在那里开了消炎药,换药以及病假;(病假总时间为一个月,包括6月6日当天割伤缝针,拆线期为2周,拆线后不能碰水期为5天,随后继续病假2周,直到7月10号病假结束)在6月28-29号的时候我最后一次交病假2周的时候我的工作单位的领导告知我这个要做工伤认定的,我说可以,你联络好了通知我,她说这个与她无关,公司人事会找你的。后来我上了几天班(也就是7月13号)领导给我一个公司人事的电话让我电话过去,人事和我说:我这个由于过了30天,公司现在不帮我交了,另外给我2个选择题只能选其中一个,大概的意思是:让我走保险这块或者走社保这块!保险和社保这2个地方都要我做认定,如果认定下来,我算工伤的话,保险一般都会给我医药费的报销,而工伤休息时间(一个月,它们有自己的认定时间,是按照他们算的,如果它认为我只能休息2周的话只给我报销2周休假的工伤,另外2周算我病假也就是要扣钱的.)还有另外的一种就是走社保这块,但人事说,已经过了30天,它们不帮我办,要我自己去虹口的社保部门去办理。今天去了之后,社保部门办理工伤的小姐说,这个事情我派遣单位的人事知道吗?我说不清楚,然后它们给派遣单位的人事打电话去了解,说让我等一段时间,等派遣公司人事的电话!那么问题来了:1:我想请问,公司说的保险和社保的这2者的区别,是不是保险这块赔付的金额比社保的低很多。2:我这个事情是在上班时间在工作地点发生的,发生事故后。当即去附近医院看病的,这个事实很清楚的,应该算工伤的,单位之前说承认的,但现在看来好像要赖账的意思,想问下,这个算工伤吗?如果,单位认为不算工伤的话,他是不是应该拿出证据(谁提出谁举证),证明我这个不算工伤,而不是要我来回跑,一会要我做工伤认定一会又让我做鉴定,我这个又没有骨折,怎么做鉴定啊,伤口都已经好了。我现在身边的证据有原始记录以及后续的所有医药费的单据原件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2人的,以及病假的复印件,但我没有当时单位的录像,据说只保留一个月。想问下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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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20日 13时33分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律师写的很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0 13:40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依据工伤等级申请享受工伤待遇及相关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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