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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江苏-连云港 04-17 22:15  悬赏 10  发布者:悲伤的越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0年5月我右手无名指被搅断   鉴定为工伤十级   如果单位把我开了 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我今年22岁  工作三年多了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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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17 22:18
1、11年出工伤认定的,有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单位把你开了,还应按当地标准支付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3、单位把你开了,属于违法辞退,可要求6-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4-18 07:08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出具体的赔偿数额,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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