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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辞职报告交上去20天没下来,因急事确没办法离职了,店长说工资押金没了

 04-22 14:17  悬赏 5  发布者:mbmh2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信阳 回答:(2)
详细情况:我妹在一家商场做销售员,进商场时交了押金500元,说到时辞职时退还!干了大约两个月后,由于家中有急事,不得不辞职!3月30号递上了辞职报告,当时店长签了字同意了,20天过去了,可是店长一直不让走,昨天(4月20号)家里的确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然后把我妹带走了!之前给店长一直说过。可他就是不让走!
现在店长说工资和押金都没有了···两者加一起一共是1500多元,对于一个农村的农民工来说···1500多元就这样没了,舍得吗?
我实在没有办法!所以求助大家有谁懂这方面的法律的,希望您能给我一些观点!

至于辞职报告下来没,还是不清楚,也许是店长压着不放人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22日 15时26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妹妹提前30天递交了书面辞职合同,一个月后无论单位是否同意都可以离开单位,而且工资照发,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控告、投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嗯,我会尽力要的!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2 14:51
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工资也应当支付。店长的说法违法。你妹妹可以通过提起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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