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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 04-25 14:17  悬赏 0  发布者:人生难测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朋友在一家私人单位打工多年来,在此期间单位没有给办理劳动合同,于今年(2011年1月15日)在工作时间内受了伤,现医院初步确珍:胸部骨折、盆骨骨折、右腿肌肉拉伤及粉碎性骨折和坐骨神经断、前尿道断等待,医师说:坐骨神经断不能恢复,也就是说现已经成为残疾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都做不了,并且还要有人护理才行。现已经住院3月多仍还在医院继续治疗,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上报和办理工伤认定等手续,原来的工作岗位每月有1800元左右,现单位每月仅给700元。请问律师:1.我国规定的工作认定时效时间是多少?是自己上报还是单位上报2.工伤认定及工伤上报的手续是单位给办理或是自己办理?3.因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没有给受害者办理劳动合同怎么办?4.入院期间和今后的待遇应该是多少才对?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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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5 14:22
1、可以单位也可以自己申报工伤。自己申报的时效是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单位是从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申报。2、单位申报的,单位办,个人有协助义务。自己申报的自己办理,单位协助。3、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没有关系,申报工伤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即可。4、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单位承担。今后的待遇需要根据你的工伤伤残等级及年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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