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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经济纠纷

安徽-淮北 08-06 13:31  悬赏 5  发布者:151056……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劳动合同于5.31日到期,公司未提前告知是否续签。
继续工作到7月的时候告诉我,要求我续签合同,但是合同内容降职降薪。我拒绝了。要求经济补偿金。 以上谈话均有录音为证。
后来公司知道我要申请劳动仲裁,不想支付补偿金,于8月6日公司又邮寄一份员工岗位调整通知书,上面写了调整到待遇优于原合同的职位,和之前找我谈话时的说法不一样。
请问如果不想继续再公司工作下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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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06 13:38
这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
追问:

请问,他们后来就是为了拒绝支付补偿金才重新做了岗位调整,优于原合同,如果我不拒签就等于是我自己拒签离职,就没有补偿金 。我该怎样做呢

回复时间: 2015-08-06 17:57
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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