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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连续签过两次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再不续签,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

上海-嘉定区 08-07 08:38  悬赏 10  发布者:qiuzhu…… 给我留言  回答:(8)
律师您好!

  我与2006年7月31日进入现公司A就职,那时公司所有员工均是与外服B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我也一样,合同期一年。2007年7月30日又与外服B续签了三年的合同,应到2010年7月30日到期。但是在2009年9月30日,现公司A要求所有员工都与它本身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并且合同上已声明,之前在外服B的工作年限会顺延。2012年9月30日,合同期满后,又与现公司A续签三年合同,此次合同将于2015年9月30日到期。

我的问题:

1. 如果此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我是否一定会得到经济赔偿?
2. 如果有经济赔偿,赔付金额应如何计算?是N个月,还是可以要求双倍(即2*N)赔偿?我的情况,请问应赔付我一共几个月的月工资?
3. 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我不续签,是否要给我一个月的代通知费?
4. 为了拿到经济补偿,我是否有必要在合同到期时,或到期之前,主动发邮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如果到期公司还没有任何续签与否的书面通知,我应该如何操作赔偿事宜?另外,仲裁的一年时效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以上,万分感谢!

祝好!
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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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8-07 09:43
1、如果合同到期,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即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开始,但2006年至2008年可参考之前法律规定,也要求进行经济补偿;是合同到期解除,单位不存在违法解除,所以不需支付双倍;3、单位未提前通知,需支付一个月代通金;4、即使不要求单位续签,亦可获得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金,但是你主动要求续签,也对你有利;5、若未续签,又不支付补偿金,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从合同解除计算时效;6!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5-08-07 08:58
单位不续签,应当按你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8-07 09:28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8-07 09:41
1、单位明确不续签的话,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补偿金是n个月,
3、没有代通金
4、可以
5、没有续签但也没有说明不让你工作,你需要继续工作并要求单位签订合同,单位不说不续签不能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8-07 10:03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愿意续签,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金;若制度没有约定要提前30天通知,没有代通金。
回复时间: 2015-08-07 12:39
1、应该拿到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  n+1  3、有代通金   4、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5、我可以帮你操作这个事情
回复时间: 2015-08-07 16:21
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
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5-08-07 16:22
1、有补偿;
2、从08年1月1日起算,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
3、不需要;
4、都可以;
5、继续上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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