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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越界办理土地证,能否申请撤销,需要走那些程序?

福建-漳州 08-09 21:02  悬赏 20  发布者:tangjj…… 给我留言  回答:(0)
1989年爷爷向村集体购买了当时村里面规划的宅基地一幅,因当时村民购买主要是作为菜地使用,所以当时村里面并没有明确标注地块四至及对应长宽面积,在购买后的很多年时间里,界限的划分主要是靠谁耕种谁负责在管理。
大概在2000年前后,因经常受水患骚扰(与邻居纷争的地块旁刚好有个水塘),我们与邻居商定在两家耕种地界的中间埋设一条水管作为水塘排水用。使用至今无异议。
前不久,因需要在此地块进行动工,动工后邻居出面阻拦,我们才知道邻居在我方不知情(且未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私自越界办理了土地证(我方未办证,邻居一方办理的地界超过原埋设的排水管位置很多),且经多方协调无效。
想请问尊敬的律师,类似这种情况,我方“申请起诉(或者叫行政复议)”:
1、历史埋设的排水管能否作为历史依据,在地界权属上予以明确?
2、能否通过起诉/行政复议的形式,申请吊销邻居一方的土地证?胜算有多少?
3、因我方未办证,假设政府介入,会否因我方未办证将已建成的房子作为违法建筑拆除?
烦请解答,定给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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