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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地适用问题

四川 05-04 19:53  悬赏 0  发布者:w20031…… 给我留言  回答:(3)
犯罪嫌疑人在美国境内,并且在美国的某服务器上发表反动言论,回国后被公安机关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逮捕并被不公开审判?

请问,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触犯美国法律,那么有关部分以此治罪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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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4 19:55
答:我国采取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管辖原则;犯罪嫌疑人为中国人,因此,我国法院享有管辖权。
回复时间: 2011-05-04 19:57
完全合理、合法。应尽快想办法争取轻判才是。
回复时间: 2011-05-05 01:43
违法中国法律,委托律师辩护,争取从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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