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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

 05-08 01:40  悬赏 0  发布者:wuyou1……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渝北 回答:(3)
我和我现在的老公在交往了四年后在2005年买了房子但写的是他的名字,当时我们还没有结婚,2006年才去领了结婚证,现在我们结婚已经有五年了,小孩也刚满一岁,现在我们的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一下我能分到一半的财产吗?我们的房子是按揭的,当时买时男方出的钱要多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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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08日 23时39分
如果你能够拿出你当年买房子花钱的证据(银行卡转账记录等)的,你可以主张按照份额分割财产,实在不能证明的,你可以分割婚后还款得部分和增值的部分,一人一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8 08:34
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5-08 12:08
你们在夫妻存续期间的按揭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分到房子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应该平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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