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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债务问题

广西-南宁 08-16 23:32  悬赏 20  发布者:lscacg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因:婚内购买有一套房产,该房产本来是我想购买方便给小孩读书,因资金不足,就想借女方母亲的钱,等交房装修了再卖我的婚前住房还她。但女方母亲说她来买,当时她的钱也只够首付,交了首付后她觉得利息太高,就想全款,但是在女方的亲戚那没借到款,所以就问我父母这边。当时是以我和爱人的名字从我父母那借了45万,字据约定至2017年7月还清,如急用钱女方(即我的爱人)应积极筹款归还,并用我的婚前住房作为抵押物,因女方母亲在国外(所有房款均由我爱人帐户发生),所以房产证就只写我爱人的名字(没加我名字)。现在我和爱人的感情破裂想离婚,但女方母亲想赖掉借款,说要到2017年才还清款(现也没按约定还款),房子是她买的,钱不是她借的,没钱用我的婚前房产来归还。多次谈判后女方说可以拿女方母亲的房产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至2015年11月底还不了就把房产过户给我们,但这房产是女方母亲在国内登记唯一住房,还不了时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前面所说我想购买的那套房产是否属于婚后财产?如女方不还款我上诉离婚该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婚后财产分割?该房产的借款如何定义(女方债务还是夫妻债务还是女方母亲债务)?如女方不还钱是否需用我的婚前房产来抵还?是否可以执行购买的那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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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7 10:30
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女方母亲未追认借款的情况下,借款属夫妻共同债。你婚前房产作为借款的抵押物,应在担保合同或条款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追问:

拿女方母亲的房产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女方母亲在国内登记唯一住房)还不了时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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