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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陕西-西安 08-20 11:32  悬赏 0  发布者:mucao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父亲在2007年购买房改房,2013年父亲去世,请问房改房我和母亲怎样继承,需要缴纳什么费用。母亲想要将房屋过户到我的名下需要哪些证明?缴纳哪些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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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20 11:37
这是可以以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5-08-20 11:44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过户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带上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5-08-20 11:54
有遗嘱遵遗嘱,没遗嘱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5-08-20 12:58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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