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适用新工伤赔偿标准么?

山东-淄博 05-17 13:47  悬赏 0  发布者:杜山如水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友2007年9月工亡,2010年11月下达工伤认定书。厂方不服起诉到区级法院,直到2011年3月市级法院才终审判决书。2011年5月要在劳动局仲裁,能否适用新的工伤条例要求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7 14:02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所以说你朋友的工伤认定已经做,应该按旧工伤保险条例,但你可以按新的条例标准提赔偿,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决定适用哪个标准。
回复时间: 2011-05-17 14:04
可以适用新的工伤条例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17 14:17
你好,可以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江苏南京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66
福建 莆田
人气:54055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981
安徽 合肥
人气:282533
重庆 渝中
人气:396760
广东 深圳
人气:3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1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