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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纠纷

江苏-淮安 09-12 18:53  悬赏 0  发布者:wangl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淮安市一个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在我们09年入住后不久就在小区大门两侧修建了两间房子,其中一间是用于物业公司办公用房,还有一间现在有门口的一家小吃店在使用,因为这两间房屋在大门的两侧,严重影响住户们出行的的视线,有好几次还有电动自行车相撞的小事故,请问这样的问题我们该找那个部门处理解决,作为业主的我们该如何举证呢。另外我们小区房屋交付使用时,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当然也就产生了一笔滞纳金的问题,小区内有些业主在几年前就已经跟物业公司达成滞纳金抵充物业管理费的协议,而我家却当时因为工作忙,没在意这个事情,而现在开发公司也已经不知去向,现在物业公司将我告上法庭,请问这个问题该如何应对呢,如果打官司,该如何举证,如何辩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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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2 20:39
如果举证和辩护,没有人可以立马培训你。你不懂应该找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5-09-12 20:40
开发商应该支付给你的违约金和你应该支付给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是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建议找律师面谈,商定应诉方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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