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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案

广东-湛江 05-26 09:15  悬赏 25  发布者:受害人A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何某兑换土地,并双方签订协议书,一年多后,何某的哥哥提出签字只是何某,而这块土地是我三兄弟的,我们不同意兑换,但在兑换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何某耕种我的土地,而他的土地仍承包给别人,我没有耕种。
请问,我们的协议是否合法?何某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
协议书没有经过双方村委办理手续。
何某的哥哥这种提法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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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6 09:38
协议合法  违约责任  可以协商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5-26 09:44
你们的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土地是不是他们三兄弟的,如果是的话,那与你签订协议时,没有签字的两兄弟是否已知道与你签订协议的事,如果知道了,在一年以之内未提出异议,那就等于认可协议,协议是合法有效应当履行的。如果不知道,那协议中属于签字人的那部分有效,而另两兄弟的部分是无效的。损失赔偿责任,要由造成协议无效的责任方承担,如果你明知不是一个人的土地而与一个签订涉及三个人权利的协议,你对协议无效造成的损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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