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郭永康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纠纷怎么办

江苏-苏州 07-22 13:11  悬赏 0  发布者:mb46v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与上海某轴承供应商签定采购轴承合同,价款4800元,合同规定预付款50%,当天发货,货到发票到后付余款,但是第二天他们并没有发货,而且一再推脱,说不想合作了,不卖了,我因为着急修理机器用,一直催促沟通,到下午说让它们送过来,并口头承诺负责运费,他们说要把余款付清才能送货,我公司没办法只好答应了,后来他下午送到后,我公司开出转帐支票,他们不同意,必须要现金,我个人于是垫付了2400元现金给他的业务员,他就把轴承交给了我,并给我出了一个收据,有个人的签名,后来过了10天后,我向他们索要发票,他们公司财务说几天前已经交到业务员,我跟他业务员要,他说没有给他报销路费,就不给。
问题补充:
我这几天一直沟通,他们态度很差,所以想咨询我怎样才能要回发票,并针对他们违反合同的问题请求赔偿,对于那个业务员,我想以个人名义告他,是否可以,因为我手头有他的收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22 13:23
应该以公司名义起诉,通过诉讼途径维护你们单位自身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7-22 13:36
苏州律师李旭:13706200617.欢迎来电咨询。愿意竭诚提供专业服务。
回复时间: 2009-07-22 21:33
告个人是没有道理的。与你发生买卖关系的是该供应商,开具发票是该供应商的义务,而不是该供应商的业务员。
回复时间: 2009-07-24 06:32
您好!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914031175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4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56
山东 菏泽
人气:2119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