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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付问题

四川-眉山 07-28 13:23  悬赏 25  发布者:51283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是成都人去眉山旅游,开车回来的路上(当时正在下雨)遇到一名老年妇女正在过街,她过街时没有看我方来车,我看到后一直采取鸣筁,及踩刹车。最终在将车刹住停在她左前侧,老年妇女看了我们一下,未有任何表示离开。我们也自行离开,在收费站时,老妇女家人追上来将我们拦住。说是妇女脚伤了让我们负责,我们就跟其到交警大队去处理,我们先到医院看老年妇女当时医生开了个证明说的是脚无骨折现象,只有皮外伤。我们在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后到交警大队,交警表示车不能开走,我们回到成都后得知,该妇女在医院对脑部照了CT,院方表示脑部有问题,我当时对医院提出质疑我们伤的是他有脚为什么要照脑部CT,院方表示是病人要求,并表示经照片脑部有问题,我想请问一下,病人这样算是敲榨吗,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问题补充:
我再想问一下因为当时只有我朋友及妇女的亲威看见了撞了脚,但我朋友他们属于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可以做证吗,如果老妇女说他就是撞到头了呢。还有是否有法律规定在垫付了医药费后就能取走车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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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7-28 17:10
没有现场,对你们不利。
回复时间: 2009-07-28 13:47
赔偿你的伤害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应具有因果关系。取车与交警队联系。
回复时间: 2009-07-29 08:19
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7-30 20:33
交警不做认定的话不好确定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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