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中没写清,发生纠纷了怎么办?

浙江-宁波 07-31 19:33  悬赏 10  发布者:shengj 给我留言  回答:(4)
有一厂房,是临街面的,所以出租给咖啡店了,当时只提到我们使用的是工业用电(高峰1.341元/度),租赁合同中,没写收取的具体电价,只写了他们的限定用量(怕变压器吃不消),还有就是电费每月一付,我们收取的其他租户都是1.2元/度,他们也知道这一情况,但当我们收电费时,他们拒绝了,说是他们用电量大,要求1元/度,否则就一拍两散,要求我们赔偿他的装修费之类的100多万.
如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我是否有权要求他们支付1.2元/度,他们是否可以向我要求损失?
问题补充:
无法准确计算他们的价钱,他们是和几个租户合用一个变压器,因为电价分三个时段,只有总电表中有体现,他们的分表中没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31 20:13
按照当地电价标准执行
回复时间: 2009-07-31 20:36
按国家定价收取。
回复时间: 2009-07-31 20:51
一、租赁合同中未对电价进行约定,即使有约定,出租户也没有权利从中赚取电费差价。
二、租赁期间,坚持谁使用谁付费原则,电费按照实际产生电费结算和支付。
回复时间: 2009-08-03 14:00
电价按照电力局核定的价格收取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北京石景山区
广东深圳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33590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