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刘海鹰  王远洋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海员在韩国遇车祸

江苏-南京 06-20 17:00  悬赏 5  发布者:Nio7261 回答:(1)
2010年7月3日,某海员在韩国遇车祸,当地警方判定责任四六开,司机六成。车祸造成双小腿及右臂共三处骨折,在韩国完成接骨手术,2010年11月回国休养,现固定钢板尚未取出。该海员从南京某公司劳务输出,船东是台湾人。当初回国时船东承诺以后的治疗及赔偿等各项费用都由船公司负责,现在却提出以12万元人民币作为了结。12万包含二次手术及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生活费、伤残赔付等显然是不够的,该怎么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0 17:33
首先,看该海员在劳务公司所在地是否由购买工伤保险,其在韩国受伤期间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如果能构成工伤,可以按照工伤的流程理赔。如果不能,则劳务公司必须代理员工和船公司沟通这件事情,因为劳务公司要直接对员工负责的。对于还韩国受伤的治疗和赔偿问题,应该在韩国按照当地法律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411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4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3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7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80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