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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上海-浦东新区 08-02 01:42  悬赏 25  发布者:zijiwu……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上海人下岗(因我客户多)和我师兄(安徽人、公司法人代表)和伙开装潢公司,7月19号那天在我们手底下干活的木匠(活是包给他做的,没有合同)不小心把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以上的地方锯掉了。(当时我师兄还关照他不要图省事用切割机)事故一出就打的到川沙人民医院看,当时人民医院的医生就让我们转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看,来回打的的钱和看病的钱都是我们出的,回来的路上已经很晚生怕他坐不到车叫他吃好晚饭给他打的的钱才回家,然后打电话给他老婆想叫她接一下结果手机关机、第二天又打了几个电话才打通。今天他老婆(开口要三万)和他老爸(开口要五到六万)来向我们要钱,我们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但是考虑到他的生活开销等原因给他两个月的生活费(4千元)结果他老婆说我师兄外地的和他们是老乡他们不敢问他要,我是上海人就叫我拿钱陪偿。应为我是上海人就想敲我一笔,我该不该出这比钱?我可以告他们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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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2 08:59
经济纠纷,
回复时间: 2009-08-02 09:14
不属于刑事案件,你可以告诉对方让其走法律程序。
回复时间: 2009-08-02 09:17
让他们走法律程序,骚扰就报警
回复时间: 2009-08-02 10:21
属于工伤,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由你个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你不要赔,让他到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09-08-02 11:48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09-08-02 14:02
可使用名片中“咨询律师”功能,向我咨询。
回复时间: 2009-08-02 16:50
属于工伤,单位要为其申请工伤由保险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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