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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被电车撞

 06-27 13:27  悬赏 5  发布者:xiake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周口 回答:(2)
我在一路口过路中,在机动车道被电车撞倒,由于双方都受伤被送往医院诊治,由于对方开电车伤势比我重,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她医疗费。经交警划分责任我负次要责任,由于交警队没有规定赔偿具体事宜所以现在我想问问,我应该赔偿么?那么又该怎样赔偿,我也受伤了,诊治花费一千多 元。我感觉不公平,因为没有现场,责任划分是交警队调查双方口供所得,但是已经过去了有一个多月了,我还可以要求现在重现么?感觉自己委屈的慌被撞到了,现在还得赔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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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27日 13时59分
1、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2、你也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追问:

陈律师,我想问下,赔偿是怎样的赔偿法,怎么赔偿的啊?

回答: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追问:

那我这个应该赔偿的是2、8,还是3、7是我赔偿对方的费用,然后对方赔偿我的费用么?

回答:

以交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最终有效责任认定为准

追问:

那对方上门要钱,去上班的地方闹事,我该怎么办?陈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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