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毕丽荣  陈建新  吴亮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男孩被淹死谁之责

 06-27 13:48  悬赏 0  发布者:pxzps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1)
下河找鞋子 男孩溺水亡 
 
 
 

    本报讯(记者李桃 唐艳兰)昨天下午2点10分左右,在资源车田苗族乡车田完小对面的五排河与小地河交汇处,一名姓彭的10岁小男孩,为了帮堂姐找鞋子,不幸溺水身亡。

    当时,小彭和一名男同学在一旁玩水,他的堂姐和一名女孩正在河边洗衣服。突然,小彭的堂姐不慎将鞋子掉进河中,鞋子顺着水流往下漂。小彭看见了想下河捞鞋子,却不小心滑到了河里。站在岸上的另一名男生见状就下水去拉小彭,谁知两人都不怎么熟水性,一直被水呛。

    随即岸上两名女孩子大声呼救,幸好彭师傅和几位村民路过看见下水营救。最终,去拉小彭的同学得救了,而小彭却不见踪影。

    据了解,小彭是一名三年级的住校生。当天下午刚从离学校20公里的家中返校,还没跨进校门。
 以上是报社的原文,具我了解这条河在以前没被挖沙之前是很浅的,后来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些挖沙的老板,把这里变成一个个不知深浅的水坑,让这些小孩子无法遇知会有这样的危险在里面。现在我想请问:像这种情况一个能不能告学校的管理问题为什么没到校报到也没人管?还有一个告乡政府管理工作没做到,没有警示牌,没有想考虑到这样的安全隐患,我想以后还会不会有其它的小孩子会出现这种情况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27日 13时53分
这个问题学校是无责任的,政府与挖沙人要承担共同的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评论者:李波律师
时间:2011-06-27 19:12
你好,需要挖沙人和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江苏苏州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91947
山东 菏泽
人气:350869
浙江 杭州
人气:101837
浙江 嘉兴
人气:8650
河北 秦皇岛
人气:15636
广东 深圳
人气:1458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