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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权能否收回?

广东-深圳 11-04 16:09  悬赏 0  发布者:alin96……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世代种地,有12.04亩承包地,但2003年由于家庭困难,无力上交国家的土地管理费。在2004年初转让承包权给同村村民陈明结,但是转让后,只有2005年交了一年土地管理费,2006年开始不但不用交,还可以领取国家的补助,一年两三千的补助。到目前十几年了他家领了好几万。他自己的地也有保留。
目前村里要对土地确权,我们家想把土地要回来,但是对方死都不肯。因为当初签署了个协议,以下是协议的原文,一字一字对照合同敲上来的。有能帮忙判定此份合同无效,使土地回到本人手中的律师,愿意提供经济酬劳。万分感谢!

土地转让承包协议
胡星临,称甲方
陈明结,称乙方

经村委会同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将农村第二轮承包土地转让给乙方承包,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自2004年起将壹拾贰点肆亩土地给乙方承包,为永久转让承包。
二、 乙方自2004年起承租壹拾贰点零肆亩土地所负担的国家集体的税费及合法摊派。甲方自2004年起不承包任何税费和摊派。
三、 土地经营权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政策变更按政策为准)甲方自动放弃所有权。
四、 乙方享受国家所有对农业的优惠政策。甲方不能享受。
以上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证,具有法律保障。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一份备案。
                                      甲方:胡星临  乙方:陈明结
                                             红星村委会  2004年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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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4 16:45
合同有效。不过有正当理由的话,也是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
追问:

我们找农业局,农业局建议我们自己协商,但是对方的态度就是没有协商的余地,不予返还。这种情况下,能走法律途径吗?目前土地都没有耕种,只是因为要确权,才想到把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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