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破产解散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吴健弘  申维丰  李仁红  
已解决问题

公司不再经营,提前一月通知员工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11-06 10:00  悬赏 0  发布者:一天天的等待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本人今天8月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年半的合同期,试用期2个月,目前已经转正,然而公司现在不打算继续经营下去,昨天人事就通知说要求解除合同,希望员工自行离开,最晚在公司待到下个月,请问这样在提前通知一个月的情况下,由于公司经营问题,是否需要给员工赔偿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06日 10时04分
至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只是以此为借口解除的话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建议你不要自离,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追问:

昨天人事给了我离职审批表,但是我还没有填写,人事说公司最多让我等到下个月的4号,如果我不签署那份表格的话,会不会到时候算自动离职,而且如果赔偿的话是按合同来算的还是实际工资算的,劳动合同签署的时候只签了3400的工资,但是实际工资不止这些的,这都改如何处理?

回答:

不要去签什么表的,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你自己签的话没有补偿的

追问: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

回答:

不客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6 10:03
应该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5-11-06 10:06
员工自行离开的话没有补偿金,但是公司解除的话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225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