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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误导消费,物业不作为。业主如果合法集会维权?

广东-佛山 11-12 11:30  悬赏 0  发布者:starry…… 给我留言  回答:(2)
1. 买楼时,所以网上资料和售楼介绍都说有2,3期。可是现在其它地块变成了其它小区,我们成了单体楼。合同中未涉及,但我们有当时售楼中心展示的示意图,和各大网站关于区域的报道。请问可以告他们误导消费吗?

2. 新楼盘的开发商和我们的开发商的注册地址在楼上楼下。我们怀疑根本是同一家公司,只不过换个壳罢了。而且新楼盘的售楼部还在原来我们楼盘的售楼部的位置,还占了我们的公用停车位,这样是否合法呢?

3. 电梯监控室长期没有人。电梯里又没有信号,我们反对这样的物业,我们在自己的小区外围(公共停车场范围)举横幅抗议,算是非法集会吗?在售楼部外面呢?(售楼部在我们楼下的商业裙楼里),我们不进去,是不是就不算有问题了呢?

4. 购房合同写户外停车场的收费与业主无关,《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那么小区外缘,商铺面前,非在交通道路上的停车位是否也该属于业主所有呢? 购房合同所写的这条,与《物权法》相违背,是否算是无效条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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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12 11:38
1. 买楼时,所以网上资料和售楼介绍都说有2,3期。可是现在其它地块变成了其它小区,我们成了单体楼。合同中未涉及,但我们有当时售楼中心展示的示意图,和各大网站关于区域的报道。请问可以告他们误导消费吗?
答:可以起诉的。

2. 新楼盘的开发商和我们的开发商的注册地址在楼上楼下。我们怀疑根本是同一家公司,只不过换个壳罢了。而且新楼盘的售楼部还在原来我们楼盘的售楼部的位置,还占了我们的公用停车位,这样是否合法呢?
答:不合法的。
3. 电梯监控室长期没有人。电梯里又没有信号,我们反对这样的物业,我们在自己的小区外围(公共停车场范围)举横幅抗议,算是非法集会吗?在售楼部外面呢?(售楼部在我们楼下的商业裙楼里),我们不进去,是不是就不算有问题了呢?
答: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4. 购房合同写户外停车场的收费与业主无关,《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那么小区外缘,商铺面前,非在交通道路上的停车位是否也该属于业主所有呢? 购房合同所写的这条,与《物权法》相违背,是否算是无效条款呢? 
答:根据你叙述的情况,该条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回复时间: 2015-11-12 15:39
1、买楼时候的宣传也是合同一部分,可以起诉。
2、占用部分如果未出售,合法。已出售,违法。
3、电梯没有信号应该找电信公司处理。拉横幅本身不违法。非法集会违法。
4、这个条款的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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