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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土地纠纷

河南-开封 07-09 08:57  悬赏 20  发布者:薛岚华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哥刚结婚的时候分的土地,现在离婚了嫂子想要回当时分的土地,请问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我哥再婚了是否还能申请到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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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9 09:03
你嫂子离婚也只能要属于她承包的那部分土地,你哥依然享有他自己的那部分土地承包权,你哥再婚后如果妻子户口迁到你哥那,她也享有土地承包权。
回复时间: 2011-07-09 09:05
关键是你嫂子是否分得土地,如果你嫂子没有分得土地,就不能要求分你哥哥的土地。
回复时间: 2011-07-09 09:10
你的嫂子还是有权利分配一定的权利的
回复时间: 2011-07-09 09:11
您好,土地是村集体按户分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您嫂子想要土地是不合法的,因为再分土地时属于她的那份就被收回了,她可以要求婚姻存续期间土地上的收益。
回复时间: 2011-07-11 09:13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你嫂子可以主张土地的使用权或土地上收益,但是不能主张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其要求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嫂子的户口根本不在你们村,那她连土地的使用权也不能主张。
回复时间: 2011-07-12 19:09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根据上述规定精神,如果你哥家分地时有你嫂子的一份,离婚后,你嫂子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她对她的那份承包地仍有权承包;否则,你嫂子无权对你哥哥的那份承包地要求分割承包。如果你哥哥再婚,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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