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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工亡赔偿后,家属间财产权属纠纷问题

 10-07 09:50  悬赏 0  发布者:前度李郎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3)
女孩14岁,父母离婚一年后,父亲工亡。女孩母亲,叔叔,姑姑等与对方协商,赔偿20万多。赔偿协议书载有:赔偿权利人为该女孩,但后又另列一条20万中的4万多是亲属误工,交通,丧葬等费用,该4万多由叔叔当时领取。
    因已离婚,后事母亲没管,由叔叔姑姑等料理。因在农村,办席坐夜等料理所花费很多没有发票。
    现母亲监护人身份,和女孩找叔叔要回那4万多,叔叔称此款已用于办后事和支付亲属的误工,交通等,无法返还。
    作为叔叔,该怎么办? 
    谢谢!
问题补充:
理由呢?有什么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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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8年10月07日 09时58分
如果切实已经花费完毕 不必偿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07 11:15
约定了4万元的用途,母亲不属于权利人,无权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08-10-07 14:11

  既然有协议,那么就按协议办好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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