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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事怎样解决

广东-清远 07-13 10:16  悬赏 10  发布者:ZrG9953 回答:(7)
我的笔记本电脑被宿舍的人偷了,派出所已经抓到人,但是之后就放了,因为他还差五天才满十八岁,电脑被他从三楼丢下来坏了,而派出所已经立刑事案了,做出的实物鉴定的价格是1800,电脑已经还回我了,但是电脑赔偿的事就不了了知了,人也找不到,派出所的人说盗窃案不做赔偿,我真的不知道怎样办了,所以在这里请求援助,问下赔偿的事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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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3 10:19
派出所恢复是错误的,你可以核查当事人(小偷)的信息,如果够18了你可以一次要求公安机关归咎刑事责任,一次压迫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你可以直接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希望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回复时间: 2011-07-13 10:20
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的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 。
回复时间: 2011-07-13 10:23
去派出所调取小偷的信息,然后直接去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7-13 10:26
盗窃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13 10:35
可直接起诉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13 12:07
民事方面的赔偿是不能被免除的,而且清远属于广东的三类地区,盗窃罪的较大数额已达到(1000元即可),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量刑时因其未满十八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11-07-14 10:39
你好!

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偷窃行为人赔偿。

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但能获取赔偿的前提是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对方没有财产的,即使取得法院的赔偿判决,也将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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