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不当竞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私单问题

湖南-长沙 07-15 22:48  悬赏 0  发布者:wodej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设计技术人员,原单位为一事业单位,现已离职,在原单位期间,与外市一业务单位有约30万私单业务,我是利用原事业单位的资质与名义接的,没有签合同,收取现金,没有开票,也没有跟原单位领导汇报过。现该外市业务单位领导被双规批捕,检查院调查到我这里,我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检察院是否会起诉我?麻烦你了,谢谢你!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8 09:31
没关系,你只要是正常的交易往来,中间没有行贿受贿,是靠自已的劳动获得的报酬,就不犯法.
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正常工作以外的劳动取得报酬,并不违法.放心吧,没事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北京海淀区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北京东城区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7787
山东 菏泽
人气:213547
广东 广州
人气:8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