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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纠纷解决

四川-成都 07-16 16:44  悬赏 10  发布者:utI3735 回答:(4)
我在公司试用期的第三天把左脚小指压断。现医好。但是脚趾明显没有正常的好。变形。用劳力还痛。医药费公司出的。一共一千多。现在公司把我开出。说我不能胜任公司的一切工作。我是一家之主。我要养家。后来在外面找了份保安工作。请问我该如何申讨自己的权益。我多次找公司。公司说可以陪我几千块钱?我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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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6 17:33
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协商的话,一定先确定伤残等级。
回复时间: 2011-07-16 20:35
申请工伤认定,按等级给你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7-17 08:02
有权要求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7-17 17:19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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