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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计算二倍工资的问题

江苏-徐州 11-27 06:46  悬赏 10  发布者:liuyao……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老师:我应聘到一家企业工作已经5年了,可是单位一直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要求我补签限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没有签,我要求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是单位不同意。结果是第二天单位就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看了劳动法,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按11个月计算二倍工资。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按照这一条来算的话,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要求4年的二倍工资呢?谢谢各位老师给以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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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7 08:49
您好,您的条件是不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

赵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帮助。有一点我还是没有搞懂,再请教您:我的情况不是正符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条吗?

回复时间: 2015-11-27 10:23
你好,你的情况不属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存在双倍工资
追问:

毛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帮助。有一点我还是没有搞懂,再请教您:我的情况不是正符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条吗?

回答:

你好,你的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你们之间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应当订立而公司没订立,后者才属于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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