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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要挟问题。

 11-27 16:57  悬赏 25  发布者:sumomo……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景德镇 回答:(1)
事情是这样的。
A发信息给C说C如果还和B纠缠不清就把C的个人信息,地址照片,以及C和B的聊天记录发上网。
请问律师大人,这算什么事?
A还是法院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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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28日 09时35分
如果其真的做出此行为属于侵权,侵犯对方的隐私权。
追问:

如果还没有做,能不能构成恐吓,因其是法院工作者,如果做了,可以向其单位举报吗?

回答:

可以举报的。

追问:

发那种短信,能不能构成恐吓呀,江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挺好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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