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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盖房意外工伤

湖北-宜昌 07-20 12:52  悬赏 15  发布者:eMd6334 回答:(7)
父亲在农村盖房,将房屋建设承包给本地一个没有资质的包工队,在楼板吊装过程中包工队的小工胳膊被楼板夹伤,小骨粉碎性骨折,请问我们家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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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20 2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1]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7-20 12:53
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0 12:56
一般情况下,包工头和你们家都会被作为被告,包工头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你家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各地做法不一样~
回复时间: 2011-07-20 13:07
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0 16:13
房主是要和包工头共同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0 16:42
与包工头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3 18:15
应当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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