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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到底谁有罪?

 07-20 18:29  悬赏 20  发布者:zsa507……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宁波 回答:(1)
事情是这样的:我为了一时的利益,在TB网上购买了一套QQ刷钻教程、

起初是30元一套的。 后来店家对我说: 初学者适合购买100元一套的。

我于是就相信了。 花费100元购买了一套教程。  结果发现教程是很基础很基础的。

店家对我说到。  你20分钟内给好评。 我们就给你安排一个教导员。

我不得已只得给了好评。 然后教导员发给我一个灰鸽子(病毒软件)

要我自己看视频教程。 我看完以后会了。 但是一试却不能用。花费将近2个小时时间(当初店家说一个小时包教包会) 我于是就很恼火。决定不想学了、  就联系卖家说要退款。

卖家说他们卖的是软件。 坚决不退。

我没有办法只能维权。 由于我没有学到任何东西。 我选择了未收到货。

没想到这恶心的卖家居然以此为借口。

说我欺诈。 要去告我。

请问专家。  这是我犯了欺诈罪么?

他又有什么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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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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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0日 18时41分
你没有罪。对方存在欺诈行为。
追问:

请问我面对这种行为该怎么采取措施?
怎么挽回我的损失。

回答: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十分感谢。
评论者:童顺根律师
时间:2011-07-20 20:18
你和店主之间的合同是非法的:你们之间买卖的标的物是侵害他人权益,危害互联网的工具和方法,依法应当没收非法所得。给予适当的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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