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王远洋  齐志龙  惠友波  
已解决问题

宅基地转让纠纷

 07-23 16:49  悬赏 20  发布者:590007……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南阳 回答:(2)
法律咨询: 我于2011年3月将我的宅基地转让(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河南省村镇建筑许可证),有2个中间人在场签订协议,协议中有一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协议生效后的一切事项。”(我是甲方)(事先就知道有纠纷)
     现在乙方连同其他共九家要盖房子,可是生产队群众不答应,说是当时生产队卖的便宜,现在必须每间房子再交1万元才让施工。其他几家已经交钱开始施工了,乙方不交钱群众不让施工,让我拿出每间房子1万元。
     请教:1、每间房子再交1万元,我应该出吗?
           2、乙方妇女这两天每天到我家骂几次,进行侮辱谩骂,影响我们全家生活,我该如何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3日 17时06分
1、不应当交钱,除非法律程序确认,2、可以报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3 17:20
其实你们这个买卖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的,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原则上是不允许私自买卖的。对于是否要交一万元你们可和当地的人协商了。对于妇女的谩骂行为,制止不了可报警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苏州
黑龙江黑河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宁夏银川
河北石家庄
江苏淮安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潜江
人气:20151
湖南 长沙
人气:544389
湖北 襄阳
人气:440455
江苏 苏州
人气:85058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746
黑龙江 黑河
人气:7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