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保忠  吴亮  陈建新  王林  
该问题已关闭

上海动迁问题

上海 12-08 00:46  悬赏 0  发布者:hpqdqj…… 给我留言  回答:(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那么动迁组逾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仍然予以受理,是否是认为其有“正当理由"?会否批准强制执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08 08:38
你好,如果有正当理由,法院是可以予以受理的。
回复时间: 2015-12-08 09:49
需要有正当理由。
回复时间: 2015-12-08 10:14
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5-12-08 11:21
法院当时是根据视情况来决定。
回复时间: 2015-12-08 15:19
你好,如果有正当理由,法院是可以予以受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广东东莞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740
湖北 襄阳
人气:491507
河北 保定
人气:174799
广东 深圳
人气:227188
辽宁 沈阳
人气:11471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