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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贵州-贵阳 07-29 19:23  悬赏 0  发布者:我很希望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签订的一个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合同上规定如在合同期间违约,要赔偿违约金5万。在2011年9月之前违约要支付违约吗?如果要的话,我现在还没去上班,违约金可以少一点吗?我很心急,刚毕业没这么多的钱,现在有个更好的工作机会,想违约,能麻烦您们,占用您们一点宝贵的时间帮我回答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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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9 20:09
你不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有两种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1-07-29 20:19
不用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1-07-30 08:12
你好,不用承担。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7-31 00:40
需要具体查看你们的合同,一般你这样的情况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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