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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善意第三人是否可以打赢官司

河南-郑州 08-22 16:36  悬赏 0  发布者:酷蔚熙龙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丙方与卖方甲(女)于去年在第三方见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我丙方按约定于当日交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我,我丙方随及入住该房屋等待办理房屋过户。可是近期,乙(男)方手执民事判决书多次来找我要求搬离该房屋,述称其是该房屋的产权人;对于我丙方出示的与甲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予认同,称为无效。据乙方所讲,甲乙双方属于不正当关系,甲方在不知情时把房屋卖给了我(通过中介签订合同时审理户名均为甲方,我与甲签订合同时产权证还没办下来,约定产权证办下15日内过户),所以乙方把甲方告上法院,说房款均有乙方所出,甲方没拿一分,甲方没出庭,在我不知情下法院把房判给了乙方。我想咨询:我与甲签的合同是否还可以执行。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打赢官司。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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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8-22 16:42
你书面通知出卖人交付其余购房款,对方不接收,你可起诉确认房产买卖有效,善意取得房产
回复时间: 2009-08-22 17:22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可以诉讼确权。
回复时间: 2009-08-22 21:42
不知该房屋是何性质?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8-23 12:00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我认为你符合善意取得,你可以先起诉到法院,并请求执行法院中止执行,待确权后再说。你的事情有点复杂,最好请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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