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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生意差,无故辞退我换人

广东 08-01 18:38  悬赏 0  发布者:罗雪珂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个销售员,公司无故辞退我‘我向公司索要一‘二个月赔偿?公司说没有;而且在我任职半年都没给我签合同’他是否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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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1 18:51
你说的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要求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

我向他要求支付赔偿、他说我还算试工期间、没有赔偿,我说已经上班5个月多了,还是试工吗?说我不合格、是在给我机会,还有就是说我是一个销售员“她说销售员是和业绩有挂钩的、是没有赔偿的”,请问我有所赔偿吗?

回答:

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你公司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依法应支付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无故辞退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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