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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

广东-肇庆 08-02 13:36  悬赏 5  发布者:Nwa4955 回答:(6)
昨日早上,我方在机动车行驶时,一小孩自己横冲马路而撞到摩托车,我方在付完所有医药费的前提下,伤者家属要求我方赔偿2000元的医疗费,本市交警确说交通法中规定只要在10000元内我方应该支付,但我方翻阅最新交通法第76条中说道,只要是伤者自己不小心撞到机动车,机动车方只需要承担10%的赔偿,要是是伤者方自己故意撞到机动车方,机动车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请问现在我方是否可以起诉,胜诉的机会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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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02 13:38
事故如何认定,医疗费的支付需要出具相应的单据。
回复时间: 2011-08-02 14:32
关键在于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如你方无责,则只要承担10%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8-02 15:16
你好,你可以不同意调解,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如果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向公安部门申请复核,不服复核结果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在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情况下直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8-02 17:59
可以起诉,需要搜集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8-02 20:12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你方无责,则只要承担10%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8-02 20:25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你方无责,则只要承担1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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