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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快到61岁,上班受伤可否算工伤?一直未购买社保可否有补偿?

四川-眉山 12-17 19:11  悬赏 30  发布者:sanyun…… 给我留言  回答:(2)
从09年9月起父亲在地方化工厂上班至今6年有余,厂里一直都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上周在上班期间意外受伤,右脸面部骨折伤口缝5针,厂里一直不顾问,让自己垫付医疗费后在到厂里报销部分(厂里让在镇上治疗,目前伤口基本愈合,治疗费500元左右);
    1、请问60岁(2016年1月份61岁)上班期间受伤害算不算是工伤?现在该怎么办啊?不解!
    2、父亲在厂上班多年,因为厂里一直都未购买社保,可否要求厂里社保补偿?
    3、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具体操作步骤,感谢您的耐心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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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8 10:37
您好,上班期间受伤构成工伤,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能确立劳动关系;2能让厂里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关社保的损失。如果能确认了第一点,然后如果达不到第二点的效果就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刚刚在县劳动监察咨询,他们只负责工资发放这块,对于社保购买事宜只有通知整改,没有执法权,提交法院,法院不受理社保购买案子;劳动检查还说超过了60岁就不实用劳动法,劳动关系不成立,不能享受工伤待遇;2:劳动仲裁咨询,说是超过60岁年龄,就不在劳动合同法范围内,补偿未购买社保损失,没法律依据,不采信。

回答:

社保还有双倍工资补交到60岁,60岁之前是使用劳动法的。60岁后受伤可以到法院起诉人身损害。你要给仲裁说清楚

回复时间: 2015-12-23 20:32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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