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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委会收停车费

浙江-温州 08-03 14:01  悬赏 0  发布者:氏qq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本人居住的小区,居委会将小区境内的空地划成停车位出租给他人,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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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3 14:43
小区内的空地使用权是小区业主的,居委会不是业主,无权这样行事。
我的补充: 2011-08-03 14:44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回复时间: 2011-08-03 14:58
不合法,小区居委会无此权利。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1-08-03 23:39
属于业主共同共有,居委会无权出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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