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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伤

广东-广州 08-06 15:46  悬赏 5  发布者:dong16……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是广州人和镇的一个小员工。昨天(8月5日)工作的时候我不小心把我的中指切伤了,大约有0.5厘米深。在医院里缝了7针。请问我的医疗费是不是应该由老板出,还有我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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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06 19:49
1、属于工伤,如单位未交社保的,应由单位赔偿你。
2、赔偿标准按工伤待遇标准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3、有争议的,应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07 13:04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回复时间: 2011-08-06 17:07
当然是老板出。除医药费外,误工工资等等也应由老板出。
回复时间: 2011-08-06 18:20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工伤鉴定,然后要求按照伤残等级赔偿,如未评上伤残的,可按照医保报销处理,如未购买医保的,由老板承担。
回复时间: 2011-08-06 19:54
老板承担,可申请工伤鉴定
回复时间: 2011-08-08 03:03
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与老板谈赔偿。如果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话,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工伤待遇。即使鉴定结果不达级,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还是可以依法求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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