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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财产纠纷

 08-07 09:46  悬赏 20  发布者:快速咨询1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衡水 回答:(5)
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河北农村的,由于拆迁我得到地基一处,由于老人已去世,我和妹妹都没有在本地,所以暂时交由姑姑代管,几年都没有回去也没有再联络,后来姑姑在地基上面栽了很多树,现在树已成材,而且她已卖掉,现在我想把钱和地基要回来,不知道合理不合理?几年间姑姑都没有过问过我们的生活,什么都没有管过,我已成家,妹妹还在上学,我不知道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处理?请您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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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07日 10时46分
根据物权法规定,你说的地基属于宅基地你有权要回来。但是在你的地上栽的树卖的钱你无权要回来,根据《民通意见》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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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7 09:50
据你所述,地基可以要回,卖树的钱建议协商解决,大度点。
回复时间: 2011-08-07 12:15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8-07 12:4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8-07 15:37
你好!宅基地是属于你们的!
树建议协商解决,你姑姑种植、管理应该获得部分收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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