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李保忠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甘肃 08-09 18:17  悬赏 15  发布者:yangju……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您好:我是甘肃酒泉做工程承包的个人,7月份我将我手头的零星工程已分包的形式包给了玉门市清泉乡农民陈齐国,陈主要负责拉运水泥砖块,但没有签订合同,以口头形式已每块砖1.4元的价格分包给了陈齐国,具体工资由陈发放,用人及相关事情由其安排,7月23日陈的工人因陈开车时没有及时告知导致一个工人右手中指末端被砖块压伤,我及时借给其医药费由陈带去治疗,后医院将其右手中指末端指甲盖部分截肢,现被伤工人要求赔偿,请问我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该怎么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9 18:27
赔偿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计算
追问:

请问,到底由我承担责任还是由陈某承担责任?我需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8-09 23:10
1、你将工程的零星项目分包给其他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2、受伤的人属于零星分包项目的分包人与其雇佣劳动者间的责任。你们之间应当没有劳动关系,不需要你来赔偿。
3、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内有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需要可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河南信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72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2897
河南 信阳
人气:195960
福建 厦门
人气:124722
广东 广州
人气:3936871
湖南 长沙
人气:5471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